关于严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2018年元旦、春节临近,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与省委配套实施办法,防“四风”反弹,杜绝“节日腐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就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二、严禁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四、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五、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六、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七、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活动;
八、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九、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十、严格执行教师收受礼品礼金六条禁令,落实高校师德建设七条红线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把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组织学习中纪委、省纪委相关通报,及时将相关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并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挺纪在前,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有效抑制。
学校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有关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顶风违纪违规问题要快查严办,发现一起,查处起,一案双查。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学校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廉洁自律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